拆迁时房子原先是猪栏就没有补偿了吗
家里有个老房子,以前是猪栏,现在面临拆迁。想知道这种原来当猪栏的房子在拆迁时是不是就没有补偿了。主要想了解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以及实际中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 。
展开


拆迁时房子原先是猪栏并非一定没有补偿。 首先,在农村房屋拆迁中,如果涉及拆除原先作为猪栏的建筑,补偿是多方面的。从土地角度,根据地方政策,会对猪栏占据的土地进行地权补偿,计算依据通常是土地市价。这是因为土地本身有价值,即使上面是猪栏,其地权归属依然受保护 。 对于猪栏内的设施设备,像养殖设备、水电设施等,会按照其残余价值和使用期限给予相应补偿。毕竟这些是实际投入的资产。 如果猪栏是农民自行搭建并维持运营的,考虑到农民投入的大量时间和精力,会对劳动力损失进行适当补偿。 此外,农户还可能得到一笔经济补偿款,用于购买新养殖设施或进行其他投资发展。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虽然这里说的是房屋征收,但对于猪栏拆迁补偿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拆迁办。国家对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居住条件不得低于拆迁之前的水平,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存在不透明、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委托律师介入维护权利。 相关概念: 地权补偿:就是对土地权利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保障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因土地变动产生的权益。 停产停业损失:指因为拆迁等原因导致原本正常经营活动停止或受到影响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