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介买房交了定金后后悔了该怎么办?


在探讨在中介买房交了定金后后悔该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定金”的法律含义。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简单来说,就是买房的人给卖房的人一笔钱,作为保证会履行买房合同的一种担保。 当买房人交了定金后又后悔不想买了,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买房人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是买房人自己后悔不想买了,通常是不能要求卖房人退还定金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可以要回定金的特殊情况。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买房,比如突然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可以和卖房人协商,要求退还定金。 另外,如果是因为中介或者卖房人存在违约行为,比如中介隐瞒房屋的重要信息,像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产权有纠纷等,或者卖房人擅自提高房价、拒绝按照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等,导致买房人后悔不想买了,那么买房人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遇到交了定金后悔不想买的情况,买房人首先应该仔细查看购房合同中关于定金的具体约定。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退还定金的特殊条款。然后,尝试与中介和卖房人进行友好协商。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困难,争取对方的理解,看是否能够达成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定金的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比如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他们可以从中调解。最后,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且涉及的定金金额较大,买房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