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买交强险撞了人该怎么办?


当只购买了交强险且撞了人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救助伤者是第一要务。在发生事故撞人后,要马上对伤者进行救助,比如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也要保护好事故现场,避免现场被破坏而影响后续责任认定。这不仅是基于人道主义的要求,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接着,通知保险公司。在救助伤者的同时,要及时联系所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向其报案并说明事故情况。一般来说,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24小时或48小时)通知保险公司,具体时间要求可查看保险合同条款。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然后,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确定事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这对于后续的赔偿非常关键,因为赔偿金额通常是根据责任比例来确定的。 最后是赔偿环节。交强险的赔偿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情况。在有责的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会按照规定进行赔偿。但如果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超出部分就需要由侵权人(也就是肇事司机)根据其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如果经交警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肇事司机可能需要承担70% - 80%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