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没看见走了该怎么办?
我开车的时候可能撞到人了,但当时没看见就直接开走了。现在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什么性质,会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也不清楚后续该采取什么正确的措施来处理这件事,我很担心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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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撞到人没看见就走了这种情况,首先要了解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但如果确实是没看见而离开现场,主观上没有逃避责任的故意,通常不构成逃逸。不过是否属于逃逸,最终要由交警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认定。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之后意识到可能撞到人,应尽快主动联系交警部门说明情况。 主动说明情况是非常重要的。若主动去交警部门说明,如实陈述整个过程,积极配合调查,能证明自己确实当时没发现撞到人,在后续处理中会相对有利。要是被交警找到,而自己之前没有主动说明,情况可能就会比较被动。 如果经交警调查,确定撞到人且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一旦发现可能撞到人,不要心存侥幸,应尽快与交警联系,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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