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签了合同就起诉不了了怎么办?
我受了工伤,和单位签了合同。但后来发现赔偿不合理,想去起诉,可有人说签了合同就起诉不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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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赔偿中签订合同后并非绝对不能起诉。首先我们来解释几个法律概念。和解协议,就是双方就工伤赔偿等事宜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合同;而可撤销合同,指的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在签订工伤赔偿合同时,你对赔偿的项目、标准等存在重大误解,就可以据此申请撤销合同。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单位利用你急于拿到赔偿的心理,让你签订了一份赔偿金额远远低于法定标准的合同,这种合同就是显失公平的,你可以请求撤销。 若你有证据证明签订的合同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你就可以按照正常的工伤赔偿程序,要求单位依法进行赔偿。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法定标准给予赔偿。所以,即便签了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你依然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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