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求加班回家后猝死该怎么办?


当遇到单位要求加班回家后猝死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这种情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虽然是回家后猝死,但如果有证据表明加班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这里解释一下“视同工伤”的概念,就是有些情况严格来说不完全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但基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等原因,法律规定将其按照工伤来处理。而“工作时间”不仅仅是正常的上班时间,像单位要求加班的时间也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也不局限于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相关的合理区域都可以认定。 若家属认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家属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此外,如果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相关的工伤待遇费用就由单位来承担。若单位拒绝承担责任,家属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家属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加班通知、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医院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对于认定工伤和争取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