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到了该怎么办?


缓刑,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当缓刑期到了,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也没有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那么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这里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其次,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最后,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比如,违反禁止令进入特定场所、接触特定人员等,且情节比较严重的,就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所以,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出现上述不利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