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工程竣工后又被拖欠款项应该怎么办?


在垫资工程竣工后遭遇发包方拖欠款项的情况,施工方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垫资和工程款拖欠的相关法律概念。垫资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后,不要求发包方先支付工程款,而是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先行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而工程款拖欠则是指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对垫资有明确约定,施工方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发包方返还垫资及相应利息;如果没有约定,垫资则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遇到工程款拖欠时,施工方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第一步,友好协商。施工方可以与发包方进行沟通,了解拖欠款项的原因,尝试通过协商达成还款协议。这是最温和、最经济的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中,施工方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会议纪要等,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使用。 第二步,如果协商不成,施工方可以考虑发送催款函。催款函是一种正式的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发包方拖欠款项的事实、金额、还款期限以及逾期还款的后果。催款函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同时也是一种证据,证明施工方已经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 第三步,如果催款函也没有效果,施工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施工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工程款结算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赋予了施工方对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保障了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整个过程中,施工方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施工方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施工方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垫资工程竣工后被拖欠款项虽然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但施工方只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就有可能追回自己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