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公证处材料后该怎么做呢?
我已经把公证处要求的材料都交上去了,但是现在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是等公证处联系我,还是我主动去问进度?会不会还需要补充材料呀?心里没底,想了解下提交材料之后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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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向公证处提交材料后,后续会进入一系列流程。 首先,公证处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这是为了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公证处发现材料存在问题,比如某些文件缺失、信息不明确等,可能会通知您补充材料。 若材料审查通过,公证处会进入调查核实阶段。对于一些复杂的公证事项,公证处可能会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核实相关情况。比如办理房产公证,可能会向房产管理部门核实房产的产权状况等。《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公证机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通过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核实;通过询问证人核实;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了解相关情况或者核实、收集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通过现场勘验核实;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 最后,如果所有审查和核实工作都完成且符合公证条件,公证处会按照规定出具公证书。一般来说,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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