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拿到工伤鉴定后应该怎么办?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经过一番流程后终于拿到了工伤鉴定结果。但我现在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是直接找公司赔偿吗,还是有其他步骤?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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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待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拿到工伤鉴定结果后,接下来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如果鉴定结果显示不构成伤残等级。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依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些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相关费用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部分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需要配合单位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其次,若鉴定结果构成伤残等级。员工可享受更多的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待遇标准。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如果员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拿到工伤鉴定结果后,员工要明确自己的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积极与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沟通,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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