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想离婚该怎么办?
我现在怀孕了,但是和老公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些什么,法律上对于孕妇离婚有哪些规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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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期间想离婚,需要分情况来看,不同的离婚方式有不同的流程和规定。首先我们来说说协议离婚,这指的是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在女方怀孕期间,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就可以一起签订好离婚协议,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 然后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女方在怀孕期间提起离婚诉讼,法律是允许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时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在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孩子出生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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