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履行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办?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协议里明确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但现在前妻不按照协议执行,既不给我应得的财产,也不按时给孩子抚养费。我很苦恼,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让她履行协议,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我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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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我们需要从多方面来了解应对办法。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协议的性质。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不能直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离婚协议并不具有直接的强制执行效力。但是,未履行协议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离婚协议纠纷属于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离婚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如果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院一般会认定离婚协议有效,并判决不履行协议的一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那么胜诉方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此外,对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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