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买的房子现在供暖公司告知有陈欠该怎么办?
我十多年前买了套房子,一直正常交供暖费。最近供暖公司突然找到我,说房子存在以前的供暖费陈欠,让我补缴。我很纳闷,这房子我买了这么久了,之前的事我也不清楚。我想知道我到底有没有义务补缴这笔陈欠费用,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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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十多年前购买的房子,现在供暖公司告知存在陈欠费用的情况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妥善处理。 首先,要明确供暖费缴纳义务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房屋买卖关系中,如果在购房合同里没有特别约定由买方承担房屋之前的供暖费陈欠,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笔费用应由原房主承担,因为债务具有相对性,供暖服务的消费和缴费义务是在原房主拥有房屋期间产生的。 接着,建议您仔细查看购房合同。如果合同中有相关条款约定了关于陈欠费用的处理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要是合同没有提及,您可以和原房主取得联系,向其说明情况,并要求原房主承担这笔陈欠费用。同时,您要保留好与原房主沟通的相关记录,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如果原房主拒绝承担陈欠费用,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购房合同、房屋交接的相关文件、供暖公司提供的陈欠费用明细等。然后,可以先尝试与供暖公司进行协商,向其说明房屋买卖的情况,表明该陈欠费用不应由您承担。供暖公司有义务对用户信息进行核查和确认。 要是与供暖公司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供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供热管理部门负责对供热市场进行监管,他们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此外,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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