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说我欠他八节课学费要打官司,法院会怎么判?
我之前给一个学生上课,家长现在说我欠他八节课的学费,还说要打官司。我有点慌,也不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上完课。我想知道如果真打官司了,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最后会怎么判这个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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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家长起诉索要八节课学费的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主要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家长和授课者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在这个关系里,家长支付学费,授课者提供课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不管双方是签订了书面合同,还是只有口头约定,都不影响合同关系的成立。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先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对于家长而言,他们需要证明自己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学费,并且证明应该上的课程节数以及实际授课的节数。常见的证据可能包括缴费凭证、课程安排表、聊天记录等。如果家长能够拿出有效的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八节课未上的情况,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判决授课者退还相应的学费。 而对于授课者来说,如果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所有课程,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反驳家长的说法。证据可以是上课记录、学生的考勤情况、教学成果展示等。如果授课者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自己已经按照约定完成了课程,那么法院会驳回家长的诉讼请求。 此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关于课程取消、退费等特殊约定的,法院也会按照约定来进行判决。例如,合同中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扣除一定费用后再退费,那么法院会依据该约定来确定最终的退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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