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自己能检验假冒伪劣商品吗?
我开了家小店,最近被工商部门检查,他们说查出有假冒伪劣商品。我有点怀疑他们的检测结果,想知道工商部门自己有没有权力和能力检验假冒伪劣商品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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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商部门(现多称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假冒伪劣商品问题时,自身具有一定的调查和判断能力,但通常并非直接进行专业的商品质量检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市场秩序的监管和执法工作,当怀疑商品存在假冒伪劣情况时,他们有权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不过,对于商品是否属于假冒伪劣的专业检验,一般是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这些检验机构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认定,具备专业的设备、技术和人员,能够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商品进行准确检测,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所以说,工商部门本身不直接进行商品的专业检验,但有权启动检验程序,并依据检验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保障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力,使其能够及时对市场上的违法行为进行干预;另一方面,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检验,保证了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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