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离职后旧伤复发该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之前受了工伤,后来离职了。最近旧伤复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有啥规定,我现在很担心后续的治疗费用和相关权益问题,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
展开


当工伤员工离职后旧伤复发,可按以下步骤和规定处理。首先,要进行工伤复发的确认。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简单来说,就是之前工伤的地方又因为原来受伤的原因出现问题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其中,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不过,对于离职后的工伤复发,还得看离职时是否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领取了,一些地方规定后续复发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但也有些地方规定仍可按规定享受工伤待遇。所以,工伤员工离职后旧伤复发,先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发确认,再依据确认结果和当地规定来主张相应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