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房产份额比例不让写怎么办?

我和老公一起买了套房子,在办理房产登记时,我想明确一下我俩的房产份额比例,可工作人员却不让写,我不明白为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想问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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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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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购买房产时关于房产份额比例的约定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约定来确定财产的归属和份额。 当遇到夫妻房产份额比例不让写的情况,可能有多种原因。一种可能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规定理解有误。在正常情况下,夫妻双方是有权约定房产份额比例的,并且可以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记载。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登记对于明确房产份额是很重要的。 如果遇到工作人员不让写的情况,你可以先与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其拒绝的具体理由,并向其出示法律依据,说明夫妻双方有约定房产份额并进行登记的权利。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解决问题。另外,夫妻双方也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的份额比例,虽然该协议不具有物权登记的公示效力,但在夫妻内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即使房产份额没有在登记簿上体现,夫妻双方的权益也能通过协议得到一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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