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只写夫妻一方名字是否可以?

我和我爱人刚买了一套房,在办理房产证时,我想只写我爱人的名字,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也不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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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证只写夫妻一方名字是可以的。 在法律层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如果该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虽然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只写一方名字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带来一些影响。例如,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登记方可能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处分该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这意味着,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不知情的另一方可能无法追回房产,只能向擅自处分的一方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只在房产证上写一方名字,但要清楚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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