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给拆迁款,房主该怎么办?


当面临拆迁方逾期不给拆迁款的情况时,房主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白拆迁补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当拆迁方逾期未支付拆迁款时,就构成了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主可以先尝试与拆迁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拆迁款,并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逾期利息等。在沟通协商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维权需要。 如果协商不成,房主可以考虑发送律师函。律师函是一种专业的法律文书,由律师根据房主的委托,向拆迁方阐明相关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责任,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拆迁款。发送律师函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促使拆迁方重视问题并尽快解决。 若拆迁方仍然拒不支付拆迁款,房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房主需要准备好起诉状、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拆迁方支付拆迁款,而拆迁方仍然不履行判决,房主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来实现自己的权益。 总之,在面对逾期不给拆迁款的情况时,房主应当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