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异议复核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若对事故认定存在异议,是可以申请复核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异议复核的相关内容。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交通事故异议复核。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对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不同意见,认为其认定不准确、不公正,通过法定程序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认定进行重新审查的一种救济途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一定要在规定的三日期限内提出,并且要以书面形式申请,口头申请是不被受理的。在申请复核时,需要提交复核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也就是说,你要明确指出你对原事故认定的哪些方面存在异议,比如责任划分比例不合理、事实认定错误等,并且要说明支持你异议的理由和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如果复核结果是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若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需要注意的是,复核申请以一次为限。所以在申请复核前,一定要充分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据,确保自己的诉求合理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