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过了三日不能复核该怎么办?
之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刚拿到没几天,但现在已经过了三天的复核期限。对事故认定结果不太认可,想知道现在还有什么办法能争取重新认定责任,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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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所以,从规定来说,过了三日确实不能再进行复核申请了。 不过,即便不能复核,仍然有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在申诉里要详细说明自己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交管部门收到申诉后,会重新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然后做出相应处理。 另外,若涉及民事赔偿责任问题,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进而要求法院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实有误,就会做出相应判决,并重新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这些途径,但要想成功改变事故认定结果,关键在于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据越充分,改变认定结果、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能性就越大。 相关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情况下,出具的对事故情况进行说明的文书。 书面复核申请: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的,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的书面材料。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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