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无法参加开庭该怎么办?
我请了代理人帮我打官司,结果开庭的时候他去不了了。我特别着急,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会不会对我的案子有不好的影响啊?我想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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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程序里,当代理人无法参加开庭时,有多种应对办法。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委托代理人的概念。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出现代理人去不了开庭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其一,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该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若代理人遇到了不可抗力因素,比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严重自然灾害等无法参加庭审,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理由向法院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其二,当事人也可以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自己参加庭审。若当事人对案件情况比较熟悉,并且有一定的诉讼能力,完全可以自己参与到庭审过程中。因为当事人本身就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即使代理人无法出庭,当事人也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三,还可以重新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庭审。当事人可以及时寻找新的合适的代理人,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好委托手续。新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就可以代表当事人参加庭审,继续推进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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