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无力还债该怎么办?
我之前借钱给一个朋友,现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到了,他说自己无力偿还债务。我现在很发愁,不知道该采取什么合法的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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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借款人无力还债时,有多种处理方式可供参考,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借款人无力还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只是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债务,债权人可以与借款人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时间、金额等具体事项。这样既能给借款人一定的时间来筹集资金,也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法院在审理后,可能会判决借款人分期偿还债务。 而对于永久无力偿还的情况,永久无力偿还大多是因为借款人丧失了偿债能力,如严重资不抵债等。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在获得胜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法院会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清查、评估和拍卖等,用拍卖所得来偿还债务。不过,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可能暂时无法得到完全实现,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消灭。一旦发现借款人有新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在整个过程中,债权人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维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同时,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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