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盗窃,其监护人要负责吗?


在探讨未成年人盗窃时其监护人是否要负责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指的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由于他们在心智和认知上尚未完全成熟,所以在法律责任的承担方面与成年人有所不同。 当未成年人实施了盗窃行为,这里涉及到两个层面的责任,一是刑事责任,二是民事责任。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于未成年人盗窃,通常情况下,如果未达到相应的年龄标准,是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这是因为考虑到他们的身心发展特点,还不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但是,在民事责任方面,情况就不一样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未成年人盗窃他人财物,这显然对他人的财产权造成了侵害,属于侵权行为。所以,其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被盗人损失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监护人有义务对未成年人盗窃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虽然未成年人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他们的监护人在民事赔偿方面一般是要负责的。这既是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监护人监护职责的一种要求和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