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别人跑了怎么办?


当遇到借钱给别人,而对方跑了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法律途径和措施。 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据是在解决这类纠纷中非常关键的东西。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借条是最直接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如果有借条,上面会明确借款金额、时间、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转账记录能证明你把钱转给了对方,聊天记录可以进一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款的合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只要这些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对追讨借款很有帮助。 如果对方跑了,联系不上,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也会受理案件。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若证据充分,法院会依法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就是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另外,如果借款时有保证人,你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总之,在遇到借钱人跑了的情况,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