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老板不给停工留薪怎么办?
我受了工伤,医生说需要停工养伤,按照规定应该有停工留薪期的。可老板就是不给我发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我每个月还有房贷要还,生活压力很大。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什么办法能让老板支付这笔钱呢?
展开


当遇到工伤老板不给停工留薪的情况时,我们要清楚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问题。首先,要理解停工留薪期的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一个时间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当老板不给停工留薪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第一步,先和老板进行协商。心平气和地和老板沟通,向他说明法律规定,表明自己应享有的权益。如果老板因为对法律不了解而拒绝支付,通过协商可能会解决问题。第二步,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部门,他们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我们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等,以便劳动监察部门更好地了解情况。第三步,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没有达到我们满意的结果,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在仲裁过程中,我们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我们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