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人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了,我现在人在外地回不去,想问问能不能在外地起诉离婚。另外,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像婚后买的房子、存的钱这些,也想知道离婚的时候到底怎么分,希望能给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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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起诉离婚的人在外面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比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都可以被委托。这意味着即使人在外地,不能亲自到法院递交起诉状,也能委托他人帮忙。不过,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其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明确只给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还要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此外,夫妻还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各类财产,但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除外。 诉讼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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