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要是离婚有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首先来说夫妻共有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夫妻共同房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像婚后用双方或一方收入购买的房子,婚后继承或受赠但没有明确只归一方的房产等。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有房产,第一步是双方自行协商,看看怎么分配能达成一致。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分割时,会先判断这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确定是共同财产,会按照一些原则来分。比如双方都想要房子且同意竞价,那就价高者得;一方想要房子,那就找评估机构评估,要房子的给另一方补偿;双方都不想要,那就拍卖房子,分拍卖所得价款。要是房子还没取得完全所有权,法院一般先判由谁使用,等取得完整产权后有争议再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再说说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时要准备好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通过各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填写起诉材料,上传证件、证据,并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然后等开庭、调解、判决通知。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在起诉离婚时,要尽可能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相关概念:夫妻共同房产: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从结婚到离婚或一方配偶死亡期间获得的,像婚后购买、继承、受赠(特定情况除外)等方式取得的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