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该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法律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对子女的生活照料、教育培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权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呵护。比如,孩子还在哺乳期,母亲能给予更适宜的生活环境和情感关怀。所以,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在一般情况下,母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含很多方面。例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是一个重要因素。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包括居住环境、教育资源、医疗保障等。如果一方有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能够为孩子创造更优越的生活环境,这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是一个优势。再如,父母的生活习惯也会被考虑。如果一方有不良的生活习惯,如酗酒、赌博等,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生活习惯良好的另一方。此外,孩子的意愿也很关键。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当孩子达到八周岁,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可以表达自己愿意和哪一方生活,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想法。 如果夫妻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可以从自身的优势方面入手,比如提供自己的工作证明、收入流水,以证明经济实力;提供孩子平时由自己照顾的照片、视频、学校老师的证言等,证明自己与孩子的亲密关系和对孩子生活学习的关注。同时,也要注意尊重孩子的意愿,避免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总之,法律的出发点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