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该怎么办?


在诉讼过程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因素,它能够支撑当事人的主张,帮助法院查明事实真相。然而,有时候当事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一时无法提交证据。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这种情况下的应对办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举证期限的概念。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如果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举证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也就是说,当你确实存在不能按时提交证据的合理理由时,比如证据在第三方手中,需要一定时间去获取;或者证据需要经过鉴定等程序,暂时无法取得等,你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延期举证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理由正当,会批准延长举证期限;如果认为理由不成立,可能会驳回申请。所以,在申请时,当事人要向法院详细说明不能按时提交证据的原因,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如果当事人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也未申请延期举证,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可能会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总之,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时,应及时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