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转正也不辞退该怎么办?


当遇到公司不给转正也不辞退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解决。 首先,我们要明确试用期转正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公司违反了试用期的规定,比如约定的试用期过长,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那么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应当按照正式员工的标准来对待你。 其次,如果公司在试用期结束后,既不给予转正也不辞退,这可能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转正手续。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邮件等。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