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拒绝做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当公司拒绝做工伤认定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当公司拒绝为你做工伤认定时,你自己或者你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在申请过程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你提供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认定为工伤,你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些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伤残津贴等。具体的待遇标准会根据你的伤残等级等情况来确定。总之,即使公司拒绝做工伤认定,你也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和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公司的拒绝而放弃申请工伤认定,要及时行动起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