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了赔偿金谈不拢该怎么办?


当快递丢了且赔偿金谈不拢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来解决。首先,要明白快递丢失赔偿涉及到一些法律概念。在这种情况下,寄件人与快递公司之间形成了一种运输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有义务安全、及时地将快递送达收件人手中,如果快递丢失,快递公司就构成了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没有上述免责情形时,快递公司要对快递丢失负责赔偿。 若与快递公司就赔偿金谈不拢,我们可以先尝试向快递公司总部投诉。很多快递公司都有专门的投诉渠道,通过向其上级反映情况,或许能得到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向快递公司总部投诉后仍无法解决,我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快递公司和寄件人达成合理的赔偿协议。投诉时,要提供详细的快递单号、与快递公司沟通的记录等相关证据。 此外,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是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所以在维权时,要注意区分快递是否保价。 若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我们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快递单、购买物品的凭证、与快递公司沟通的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