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在侵权责任法上的逻辑结构是怎样展开的?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规定,这是我们理解其在侵权责任法上逻辑结构的重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从请求权主体来看,主要是直接遭受人身权侵害的自然人。当自然人因侵权行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作为请求权主体。比如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等近亲属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从适用范围来讲,首先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这里的人身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就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例如,他人恶意散布虚假的名誉信息,导致受害人精神痛苦,受害人就可以依据此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其次,对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像祖传的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照片被他人故意损毁,照片所有人就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例如,如果侵权人是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且手段恶劣,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障碍,那么赔偿数额可能相对较高。 在侵权责任法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逻辑结构是围绕着保护自然人的精神利益展开的,通过明确请求权主体、适用范围和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等,为受害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同时也对侵权人的行为进行了约束,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