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在上海卖房后离婚会怎么判?

我老公在上海把房子卖了,现在我们要离婚。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分割财产,是会考虑房子出售的情况吗?还是按照普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来判?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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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老公在上海卖房后离婚的判决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要明确这套房子的产权归属。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在离婚时,双方都有权主张对该房产出售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一方存在擅自卖房的情况,就需要看具体情形。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老公未经你同意就把房子卖了,而买房人是善意的且完成了交易手续,你不能要回房子,但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老公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房子是老公的个人财产,比如是他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他个人名下,那么他有权处置该房产,卖房所得一般属于他个人所有,离婚时通常不会进行分割。但如果婚后对该房产有共同还贷等情况,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可能需要进行合理补偿。总之,具体的判决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证据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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