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购房离婚时会怎么判?


婚内购房离婚时的判决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购房资金通常来源于这些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往往被视为共同财产。 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先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如果房产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即便只有一方进行了产权登记,正常情况下也会被判定为共同财产,并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平均分割。但要是某一方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该房产完全是用其个人财产购买,并且在购置过程中没有与共同财产产生任何混合,那么该房产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此外,实际判决过程中,法院还会特别关注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居住权益不受影响。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总之,婚内购房离婚时的判决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公平公正以及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适当倾向于子女抚养方、女方以及婚姻中无过错的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