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买房离婚该如何办理分割?


婚内买房离婚时的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就是夫妻两人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房子怎么分,比如一方要房子,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等。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也就是谁出价高房子就归谁;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那什么情况房子会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如果是夫妻婚内共同出资购买,且没有特别约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是要参与分割的。 按份共有:就是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房产拥有权利和义务,比如一方占60%份额,另一方占40%份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