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追加共同侵权人该怎么办?


在民事法律中,共同侵权人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人。当存在共同侵权人的时候,通常需要将他们都追加到诉讼中来,这样才能全面、公正地处理侵权纠纷,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这里所说的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情况,就包括了共同侵权纠纷。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共同侵权人,法院一般是有职责将其追加到诉讼中的。 当你向法院申请追加共同侵权人,而法院不追加时,首先要弄清楚法院不追加的原因。法院不追加可能是基于一些合理的理由,比如你申请追加的主体并不符合共同侵权人的构成要件。共同侵权人需要满足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存在主观过错、造成了损害后果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条件。如果法院认为你申请追加的主体不满足这些条件,就可能不会追加。 如果法院不追加的理由不充分,你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详细阐述你认为应该追加共同侵权人的理由和依据。在复议申请中,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说明被申请追加的主体符合共同侵权人的特征。 如果复议申请后,法院仍然维持不追加的决定,你可以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主体是共同侵权人,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为即使法院没有追加其为共同被告,你也可以在举证和辩论环节,将其侵权行为和责任进行充分的阐述。 此外,在上诉阶段,你也可以将法院不追加共同侵权人作为上诉理由之一。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不追加共同侵权人的做法存在错误,可能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样就有机会在重审过程中,将共同侵权人追加到诉讼中来。 总之,当法院不追加共同侵权人时,不要慌张,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积极与法院沟通,并收集和提供有力的证据,以争取在诉讼中获得公正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