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立案后不撤案该怎么办?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子,警方已经立案了。但后来发现一些证据显示我可能没犯罪,我向警方申请撤案,可他们一直拖着不撤。我很苦恼,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采取什么办法才能让案子撤销,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途径。
展开 view-more
  • #刑事撤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刑事诉讼中,立案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起始程序。当出现应当撤案的情形时,若司法机关不撤案,当事人可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情况下应当撤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存在上述情形而司法机关不撤案,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向作出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虽然这里说的是不予立案的复议,但在撤案问题上,也可以参考类似的程序向公安机关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其重新审查是否应当撤案。 二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有监督权。当事人可以将案件情况及认为应当撤案的理由写成书面材料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请求检察院进行监督。检察院经审查,如果认为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确有错误,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撤案的理由。若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撤案的理由不能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撤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撤案。 三是如果是自诉案件,也就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诉讼。若不想继续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撤诉条件的,会裁定准许撤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