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超过诉讼时效了该怎么办?


当遇到欠钱不还且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行的解决办法: 首先,尝试与债务人友好协商。虽然诉讼时效已过,但债务人可能并不知道或者愿意主动偿还债务。通过与债务人沟通,诚恳地说明情况,争取让其自愿还款。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新的还款协议,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例如,双方重新签订一份还款计划,明确还款的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这样债权人的权益又能得到法律的保障。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新的协议,债权人主张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次,考虑向债务人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能够认定其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义务。对于债权人关于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也就是说,通过这种方式,也有可能使债权人重新获得法律上的胜诉权。 另外,收集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例如,债权人能够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曾多次向债务人催讨欠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因债权人提出履行请求而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债务人在诉讼中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会正常审理案件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但若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形,那么债权人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