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子建好了开发商跑了该怎么办?


当回迁房子建好了但开发商跑了,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收集好相关证据。这些证据是您主张权利的基础,包括当初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回迁安置的相关文件、付款凭证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了您和开发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付款凭证则能证明您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这些书面材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开发商的行为可能涉及违规,政府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等有职责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您可以向他们详细说明情况,请求政府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政府部门有权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也可以协调解决您面临的问题。 再者,如果有多个回迁户遇到相同情况,建议大家联合起来维权。人多力量大,联合起来可以增加维权的影响力,也能降低维权成本。可以推选代表,共同收集证据、与政府部门沟通、咨询律师等。 最后,如果通过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对回迁房的所有权,并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关的协助办理产权登记等义务。即使开发商跑了,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审理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法院判决后,如果开发商仍然不履行义务,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