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手续是任何地方都能办理的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但是我和另一半的户口不在同一个地方,现在居住的城市也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我就想弄清楚,办理离婚手续是不是随便哪个地方都可以啊?主要是想知道有没有地域限制这些情况。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手续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办理地点
  • #离婚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手续并非任何地方都能办理,这得看具体采取哪种离婚方式。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打个比方,夫妻一方户口在A市,另一方在B市,那么他们可以共同到A市或者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这些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要是诉讼离婚,一般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通常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告的户口在C市,但他在D市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D市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就可以在D市的法院起诉离婚。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像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总之,不同离婚方式对应的办理地点有明确法律规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办理地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