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想解散公司但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我是公司的股东之一,因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不佳,继续维持下去可能会让损失越来越大,所以我和几个股东都想解散公司。但法人觉得还有转机,不同意解散。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采取什么办法来合法解散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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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解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股东想要解散公司但法人不同意的情况时有发生。接下来将详细介绍遇到这种情况时可采取的办法及相关法律依据。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解散的几种常见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如果是因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而法人不同意解散。此时,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这种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若股东们的表决权足以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就可以修改章程让公司继续存续;反之,则公司应解散。要是想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而法人不同意。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只要赞成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就能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法人不同意也不影响决议的效力。此外,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总之,在法人不同意解散公司时,股东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实现公司的合法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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