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我是公司负责人,和员工签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有几个员工明确表示不想续签。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是直接让他们离职就行,还是有什么别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呢?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该怎么做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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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时,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处理方式。首先,要区分是首次签订合同到期还是续签合同到期,并且要考虑用人单位是否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提出和之前待遇一样甚至更好的续约条件,员工拒绝,那么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公司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并明确告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信息。办理离职手续时,要结算员工的工资、加班费等劳动报酬,为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要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根据上述法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要主动与员工沟通经济补偿事宜,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并同样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此外,无论哪种情况,用人单位都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比如与员工沟通续签事宜的书面记录、员工表示不续签的书面声明等,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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