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七年女方一直不给抚养费且不闻不问该怎么办?
我和前妻离婚七年了,这七年她不仅没给过孩子一分抚养费,对孩子也是不闻不问。我一个人养孩子压力很大,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让她支付抚养费,走什么法律途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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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孩子获得抚养费的权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这是保障子女生活和成长的必要经济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您和前妻在离婚时已经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了协议,而她却不按照协议履行支付义务,您可以先尝试与她进行沟通,提醒她履行协议。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按照协议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要是离婚时没有就抚养费达成协议,您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前妻支付抚养费。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在起诉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离婚协议书、孩子的出生证明、您为孩子支出费用的票据等,以证明孩子的生活开销以及前妻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法院判决后,如果前妻仍然拒不支付抚养费,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她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她的收入等方式来保障抚养费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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