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没有按照拆迁程序该怎么办?
我家这边遇到政府拆迁,但是感觉政府没有按照正常的拆迁程序来进行,比如没有提前公告补偿方案,也没给我们解释清楚相关事宜。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老百姓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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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政府没有按照拆迁程序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合法的拆迁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政府进行房屋征收拆迁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比如,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此外,还需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如果政府没有按照这些程序进行拆迁,被拆迁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是与政府进行沟通协商。你可以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解释其拆迁行为的依据和程序,指出其未按程序操作的问题,并要求其纠正。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记录,比如谈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如果沟通协商没有效果,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被拆迁人可以向作出拆迁决定的上一级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提出复议申请,要求其对拆迁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若行政复议也未能解决问题,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拆迁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政府没有按照拆迁程序进行操作,比如未公告补偿方案的照片、未进行听证的证明等。 总之,当政府没有按照拆迁程序拆迁时,被拆迁人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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