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人后不承认该怎么办?


当遇到打伤人后对方不承认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可以收集证据。证据是处理这类纠纷的关键,它能帮助确定事实真相。比如,及时就医,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可以作为受伤的证据,证明身体受到了伤害。同时,要尽量收集现场的物证,像现场的血迹、打斗时损坏的物品等,这些都能间接证明发生过冲突。此外,寻找目击证人也非常重要。目击证人的证言是很有力的证据,如果有目击证人,要尽量说服他们配合调查,提供真实的情况。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报警是必要的一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警方会展开调查,他们有专业的手段和权力去收集证据,包括询问当事人、证人,勘查现场等。如果伤情比较严重,警方会安排进行伤情鉴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若经过鉴定,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时,打人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便伤情未达到轻伤,但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受害者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打人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之前收集的证据就会发挥重要作用,帮助受害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