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有全险但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当遇到肇事司机有全险却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时,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来处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需要明确“全险”通常包含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法定的强制保险,主要用来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权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当肇事司机出现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受害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额度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那么接下来就要看商业险的情况。商业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不同的商业险条款规定不同。一般来说,如果肇事司机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受害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范围内继续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所以,受害人有权利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若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总额仍然无法覆盖受害人的全部损失,而肇事司机又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司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在判决后,如果肇事司机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肇事司机的财产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车辆、房产、存款等,会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实现受害人的赔偿诉求。若肇事司机确实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再得到保障,一旦发现肇事司机有新的财产线索,受害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受害人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与事故相关的各种证据,比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误工证明、财产损失清单等,这些证据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