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和收据掉了该怎么办?


当购房合同和收据丢失后,不必过于惊慌,可按以下步骤和方法来解决。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购房合同和收据的重要性。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约定房屋买卖各项事宜的重要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而收据则是购房者支付购房款项的重要凭证,证明了购房者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 如果购房合同丢失,处理方法会因房屋是否做预售登记而有所不同。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重新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要是在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购房者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对于收据丢失,若丢失的是首付款收据,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发票,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若丢失的是全款收据,就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丢失发票后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补救。 总之,购房合同和收据丢失后虽然会带来一些麻烦,但只要按照正确的方法处理,就不会对购房者的权益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