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但老公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跟老公感情已经破裂,我实在过不下去了,想结束这段婚姻,可他就是不同意离婚。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才能顺利离婚,也不清楚具体要怎么做,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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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这就进入了法律上所说的“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简单来说,就是把离婚这件事交给法院来评判是否应该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请求离婚)以及事实和理由(比如为什么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证据方面,如果存在上述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要准备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像重婚的证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分居的证明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就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而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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